宁安市东京城镇旧损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市东京城镇旧损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次)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安市东京城镇旧损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般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东京城镇旧损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次)。
2.2建设地点:宁安市东京城镇。
2.3建设内容:该项目改造维修*****.**镇区现状排水管网及截流干管,其中原位换管******,管径****-****;玻璃纤维点状内衬局部修复*****.***,管径****-****;不锈钢双胀圈局部修复****.**,管径****。路面拆除及恢复*****㎡。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其中工程设计成果交付期限为合同签订后**天内交付。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
2.6.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项目管理费: ***元 ;工程设计费: ****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2工程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内专业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1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2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不允许兼职,以上人员需提供企业近*个月(****年**月至****年**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类人员除外)。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网址: ****://******.*****.***.**/;如有行贿记录,投标无效。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4年**月**日**:**时至***4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00分,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电话:****-*******
招标人:*************
地址:宁安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号投资大厦**层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8***
电子邮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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